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1-07-01 浏览次数:12690
一、考核目的及考核原则
(一)考核目的
强化绩效管理,客观公正地评价教职工及各部门的工作实绩,促进教学、评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顺利实现学院“十二五”发展目标。
(二)考核原则
1、以本学期的工作任务为基准,以工作绩效为依据。
2、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组织、考核对象、时间及考核方法。
(一)考核组织
期末考核工作在院董事会和党政班子领导下进行,学院成立由党政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2010~2011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期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人事处及督察考核办公室全体人员。
各系(部)、党政机关小组均须成立由3~5人组成的考核小组(系部由主任、书记和教师代表组成;机关小组由机关负责人和职工代表组成),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的考核工作。
(二)考核对象及时间
1、考核对象:在职全体教职工,各系(部)和行政处室。
2、考核时间:2011年7月4日~7月8日。教职工个人考核7月4日~6日,系(部)、处室考核7月7日~8日。
(三)考核方法
1、系(部)教师和工作人员以系(部)为单位进行考核。
2、党政机关人员分成6个小组进行考核。
(1)学院办公室、人事处、教学督导与评建中心;
(2)教务处、就业办公室、图书馆;
(3)学生处、招生办公室、团委;
(4)党委办公室、宣传处;
(5)总务处、保卫处;
(6)财务处。
督察考核办公室不参加考核,但参与考核组织工作。
一个处室为一组的,考核结果由处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几个处室合并为一组的,由排序第一的处室负责人为组长签署意见;教学系(部)考核结果由系(部)主任签署意见。
三、考核内容
考核分别按教学人员、行政人员、辅导员(班主任)、系(部)、行政处室分类进行,考核内容分别见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附件6。
四、考核程序
(一)教职工个人考核程序
教职工个人撰写述职报告(对照附件2~4),在本考核小组内述职后进行自评、民主测评、本单位考核小组评价,最后汇总审定。
自评、民主测评、考核小组评价权重分别为20%、50%、30%。
(二)系(部)、处室考核程序
1、各系(部)、处室公开述职后,进行自评、部门互评打分和院领导评价打分,最后汇总审定。自评、部门互评、院领导评分权重分别为20%、50%、30%。
2、原则上,处级单位的考核成绩就是该单位处级干部的考核成绩。
(三)辅导员(班主任)考核程序
辅导员(班主任)按辅导员(班主任)考核标准分别在各系(部)内考核,考核程序与教学人员考核程序一致。
(四)处级干部考核程序
处级干部在本考核小组内公开述职(述职内容对照附件1),述职后进行自评(权重20%)、民主测评(权重50%)、考核小组评价(权重30%),三项汇总形成测评成绩,该项成绩为确定处级干部考核等次的参考。最后,综合处级干部测评成绩和所在单位考核成绩,由院“期末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处级干部的最终考核结果。
(五)“双肩挑”人员,需根据任职的相应岗位分别参加2次考核,其任职的主要岗位考核成绩权重占70%,次要岗位考核成绩权重占30%。
五、所有自评、测评打分均实行百分制,最后按权重汇总形成最终得分。
六、考核结果
(一)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100分)、良好(70~84分)、合格(60~69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
(二)优秀比例
1、优秀教职工(不含辅导员)的比例为30%。
2、优秀辅导员(班主任)的比例为30%,由学生处根据总指标分配各系(部)的指标。
3、优秀单位比例:系(部)3个,行政处室5个。
4、优秀教研室比例:系(部)教研室5个及以下的,优秀指标1个;5个以上的,优秀指标2个。
(三)不得评优及直接定为不合格的标准见附件7。
(四)对于考核优秀者,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学院在调研的基础上,分别给予诫勉谈话、调职、降职,直至辞退处理。
相关考核项目见附件,请予以重点关注。
(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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