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17585
关于做好2013年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皖教评函〔2013〕22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2〕77号)文件精神,受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中心2012年在全国率先开展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净化学术风气,受到上级部门和高校好评。为确保2013年该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商省教育厅人事处,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依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委托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承办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1〕363号)。
二、工作规程
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学校学术成果相似性鉴定工作规程〉的通知》(皖教秘〔2012〕92号)有关要求执行。学校提供送鉴学校授权委托书、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可在安徽教育评估网http://pgzx.ahedu.gov.cn/下载)和送鉴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
三、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省教育评估中心教育评估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皖价服函〔2012〕160号)收费,论文80元/篇;专著按照检测系统自然生成篇数计费,上限不超过400元/部。对于2012年已送检的论文,按照40元/篇收费。免收40元/篇人工剔除专家劳务费。
四、注意事项
1.送检单位必须提供所有送检论文的电子稿,word、txt、pdf、caj格式均可。
2.送检单位《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中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送检论文中如有2012年已送检的论文,务必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3.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期间,原则上不再安排进校宣讲活动。具体事宜可通过高校职称评审论文鉴定群(336105655)交流、咨询。
五、时间安排
为避免各校集中在同一时段送检,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请各高校按照高校送检时间安排表(见附件)及时送检。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预约时间。
联 系 人:徐光武 0551-63635909
严 萍 0551-63608545
办公地点: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教育招生考试东区二楼省教育评估中心202室
附件:高校送检时间安排表
安徽省教育评估中心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