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实训室责任管理人职责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15387
实验实训室管理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公共实验实训室由实验实训中心管理,专业实验实训室由实验实训中心委托所在系部管理。系、部选派有教学经验、组织能力强、热心实验实训工作的教师作为该实验实训室的责任管理人,负责该实验实训室的全面工作。实验实训室责任管理人职责为:
1、根据学院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规定,承担实验实训工作,安排本系部日常实践教学课程,确保学生实验实训任务的完成。
2、参与实验实训室建设规划和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3、掌握实验实训室各项实验实训原理和技术、仪器设备的工作原理与操作方法,制定实验实训操作规范;
4、指导授课老师,根据教学实验实训大纲认真备课,切实做好课前的准备和实验实训指导、认真批改学生“实验实训报告”、对初次上岗的实训教师要试讲试做等。
5、对第一次上实验实训课的学生,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实训守则、规章制度、安全卫生等有关规定。
6、实验实训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完成“实验实训报告”。
7、各系指定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管理工作。
8、督促、检查授课老师,在实验实训课完毕后,及时填写实践教学管理有关表格,及时清点仪器设备。整理实验实训室,保证安全有序。
9、保持室内卫生,下课后关闭电源、门窗。
10、建立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实验实训室钥匙由专人保管,严格管理,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实训室,更不准配置或借给他人使用。
11、加强安全用电管理,严禁在实验实训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
12、在实验实训教学工作中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与中心联系人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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