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度“双师型”教师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6 浏览次数:12679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2021年度认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13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办法>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皖教人(2016)6号]文件精神,我院将在今年11月底-12月初开展“双师型”教师评审工作。现就做好2021年度我校“双师型”教师评审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条件
1、在我校担任教学任务2年以上的校内在职专任教师。
2、经学校聘任,承担教学任务满1年以上、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的校外兼职教师。
二、“双师型”教师认定条件执行皖教秘人(2021)131号和皖教人(2016)6号文件规定的《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认定标准》。
三、工作时间安排
1、各系部、处室请于2021年11月30日前将申报人员名单报到人事处。
2、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2月10日前送达人事处,逾期未报送材料视为放弃本年度“双师型”教师职务申报资格。
3、2021年12月11日,学院将召开教师职务专家评审会议,对“双师型”教师职务进行评议审定。请各系部、处室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请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根据文件精神准备申报材料。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人事处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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