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优秀毕业生、优秀师生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08 浏览次数:8993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
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优秀教师是我校教学质量的重要实证,是宣传我校声誉的有效载体。为展示我校15年来丰硕办学成果和优秀毕业生风采,弘扬我校自强不息、创新创业、敢为人先的精神,进一步促进优良校风形成和提升人才培养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决定征集历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及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材料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毕业生征集
(一)征集条件
【满足以下一项条件即可】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领导干部、专业技术骨干或者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者。
2.成功自主创业并取得一定经济效益,带动他人创业就业,在社会上有一定影响力的自主创业典型。
3.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志愿服务西部建设和农村建设,带领当地群众走上致富路或取得其它突出成绩的优秀代表。
4.应征入伍并在祖国国防事业中做出较大贡献,获得表彰的优秀代表。
5.热心社会公益、为社会做出贡献,并获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6.在其它领域表现突出者。
(二)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1.突出在学院学习经历(涉及但不局限于星青年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安徽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心、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联盟、江淮国学大讲堂等平台建设,教育教学,校企合作等内容)对学生成长的作用,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简练。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具体,并附优秀毕业生的彩色生活照或工作照片2-3张(电子版,最好是工作现场的照片、获奖的照片等,像素较高)。
3.典型事迹材料包含姓名、性别、毕业年份及专业、现在工作单位和岗位,以及优秀事迹(含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主要先进事迹、获奖情况、人生感悟等)组成。姓名用小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
4.文字内容要适度保护学生隐私,不要泄露学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详细住址等个人敏感信息,所公开的信息要征求学生本人同意。
5.创业成功者营业执照照片或复印件(电子版)、重要获奖或反映本人重大成果的证书照片或复印件(电子版),有新闻图片或媒体报道材料也请一并报送。
二、优秀学生征集
(一)征集对象范围:
1、曾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标兵、校级以上优秀团员、团干部、校园之星等荣誉;
2、曾在省级以上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获得者个人或团队;
3、曾受过校级以上表彰的先进集体、优秀团队等;
4、有突出表现或贡献的个人或集体。
(三)典型事迹材料要求
1.突出在学院学习经历(涉及但不局限于星青年人才培养模式,学院安徽当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研究中心、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创新创业联盟、江淮国学大讲堂等平台建设,教育教学,校企合作等内容)对学生成长的作用,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2.事迹材料采用第三人称或人物通讯的写法,事迹要典型、翔实,语言要简练。涉及到的数字要准确、具体,并附优秀学生的彩色在校照片2张(电子版,最好是获奖、证书照片等,像素较高)。
三、优秀教师征集
(一)征集范围
优秀教师先进事迹。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要深入挖掘“四有”好教师先进典型并形成事迹材料,生动展现先进教师爱国奋斗、立德树人的精神风貌。
(二)内容要求
1.个人基本信息情况。简要介绍优秀教师个人基本信息、获得荣誉等情况。
2.先进事迹材料。重点介绍热爱教育事业、奉献爱心教书育人、勇于探索先进教育教学方法和理念、勤勉工作及成绩等方面的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1000字左右。
四、有关要求
(一)工作要求
1. 各二级学院、职能处室要广泛宣传和动员,推荐人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把好选拔关。各单位提交优秀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时,要求每位典型人物所有材料存入以人物名字命名的电子文件夹,一并报送。
2. 各二级学院推荐优秀毕业生典型不少于3名,优秀学生不少于1名,优秀教师不少于1名。
3. 各职能处室可推荐优秀教师/教职工1名。
(二)时间要求
请于2022年12月13日17:00前报送。
(三)考核要求
本次专项工作考评结果将纳入学院期末考核指标。对于不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的,学院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报送方式
联系人:关老师 18255810611
邮箱:1538058340@qq.com
宣传部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