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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网站宣传信息发布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15-11-11 浏览次数:20828

  第一条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校园网站(以下简称“校园网站”)不仅是校内宣传工作的主要舆论工具,还是展示学院形象的一扇对外窗口。为了保证校园网站宣传信息发布的及时、准确,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做好网站安全维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指的校园网站宣传信息,是指通过校内所有联网计算机发布的图文宣传信息。本条例所指信息发布行为,是指在学院主网站、二级网站和网页上发布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信息发布后所承担的法律法规责任。 
      第三条  凡在校园网站公开发布的宣传信息,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程序执行,确保校园网站使用的正常运作和安全稳定。
      第四条  学院校园网站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宣传处是校园网站构架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主网站和主要专题网页建设,保证服务器正常运行,并对各系部、处室使用的二级网站和网页进行监管。学院主网站建设主要围绕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精神,全面反映学院整体工作情况,集中上传各系部、处室工作动态,以及学院各重大主题活动的页面进行构建,坚持宣传信息的严谨把关、及时准确。
      第五条  各系部、处室根据使用权限,负责本部门二级网站、网页建设,认真做好宣传信息的准确上传,维护网站安全稳定,严格防止密码泄露。二级网站的开发构架原则上由宣传处负责,各系部、处室也可以根据需要自主设计页面,但要尽量与学院主网站风格保持一致。  
      第六条  设有二级网站的系部、处室,应提前推荐网站后台管理员一名,提交宣传处审定后,签定《网站后台安全管理责任书》一式两份,一份交由宣传处备案,一份由所在部门自行保管,明确网站使用权限和承担的责任。如果所在部门网站后台管理员因为种种原因进行更换,确立新的网站后台管理员应及时与宣传处签订《网站后台安全管理责任书》,重新设置安全上网密码,确保网站使用安全。
      第七条  建有二级网站或网页的系部、处室,网站后台管理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更新宣传信息,在修改本部门网站、网页内容的同时,要确保学院主网站与本部门二级网站或网页链接的准确性,如有问题,要及时与宣传处联系解决。各系部、处室的二级网站或网页的运行,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和网站后台管理员共同承担安全责任。
      第八条  宣传处负责对各部门网站使用和维护情况进行考核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视情节轻重督促改进,直至停止其网站在主站中链接,收回二级网站的使用权限并注销用户密码,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  学院校园网站(含主网站、二级网站和网页)发布宣传信息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校园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分裂,破坏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言论; 
      2、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言论; 
      3、泄漏机密,危害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 
      4、捏造或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5、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6、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第十条  如果本条例与学院以前制定的相关条例或办法有抵触之处,按本条例执行,本条例中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由宣传处负责解释,并自颁发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