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整治学风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5-27 浏览次数:9404
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导。学风是一所大学的灵魂,是大学的宝贵财富,是一种巨大的精神力量和育人资源。加强学风建设、创建优良学风,是大学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保证,是大学办学水平的根本体现,是大学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永恒主题。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院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系部处室严格遵照执行。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风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加强学风建设是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人才的成长、教育的成败与学生的学习风气和教师的教风息息相关。优良学风不仅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取得实效,同时有利于形成教学、科研和文化建设相互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和人才培养的良性运行机制,从而提高教育教学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社会竞争力,提高学校社会声誉,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整治学风内容
当前学院加强整治学风的具体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1.全面加强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
明确辅导员在学风建设中的重要责任,将学风建设成效作为考核学生工作处和辅导员工作绩效的重要方面,并且通过强化培训、交流学习、专家讲座等措施全面提高辅导员思想和管理水平。
辅导员每月至少开一次以学习为主题的主题班会,促使其转变学习观念,增强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
2.抓好上课考勤,管好课堂纪律。
严格课堂纪律,向课堂教学要质量。辅导员随班(上课前)清点上课学生,任课教师加强上课点名,教学督导室、教务处每周公布一次学生课堂上课率、学生缺课名单,在全校公布,作为考核系部主任、系部党总支的重要依据。两次到课率不满90%,扣除系部负责人和学生工作处负责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当月工资的10%,连续三次到课率不满90%,扣除学生工作处、所在系部负责人、所在班级辅导员工资的20%。所在班级学生干部课前课后考勤,确保课堂出勤率。
3.通过多种措施,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
严格执行学籍管理制度和考试纪律,采取各种措施利用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考风,杜绝作弊行为,同时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教育工作。
学生工作处、各教学系部和辅导员要重视做好家校联系,按照学院统一要求,及时将学生的学习优异表现,如获得各类荣誉称号、竞赛奖励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情况,以及学生的学业表现,每学期的学业成绩等如实告知学生家长。要严格执行学业预警制度,凡学生一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经补考后,本学年所修读的必修课与限定选修课程门数中不及格课程门数达到二门课及以上的,辅导员要及时通过电话直接告知家长,便于家长了解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学习帮扶,从而进一步完善多元教育管理体系,促进学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积极开展“诚信做人,杜绝作弊”主题班会、诚信签名承诺、个案警示教育等活动,加强校规校纪教育、理想信念教育、专业发展方向教育、就业指导教育,强化学生的学习动力。自本学期本通知下发开始,严格执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关于补考、重修的暂行规定》(院教字〔2008〕6号),对无故未请假不参加期末考试(含考查课考试)的学生,不准参加下学期初的学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的学生,参加毕业清考;无故不参加正常补考的学生,不能参加毕业清考,必须重修该门课程。重修课程跟下一届学生一起上课,并跟下一届学生一起补考。对每学年累计有四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的学生,给予降级处理或开除学籍。
4.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浓郁的文化与学术氛围。
作为学风建设重要阵地的延伸,学生公寓的文化建设对良好学风的形成起着推动和促进作用。学生要严格遵守《安徽绿海商务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坚持辅导员进宿舍制度,辅导员要经常走进学生公寓,深入广大学生,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行为规范管理,让学生自觉遵守作息时间制度,夜晚11:00必须按时就寝,不得影响宿舍其他同学休息。
5.完善激励机制,促进学风建设。
进一步完善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学习单项奖等评优表彰制度,树立勤奋学习、积极创新的学生典型,鼓励先进,鞭策后进;鼓励学生干部和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定期进行经验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利用党团组织发展等机会进行学风教育,发挥评奖评优工作的激励、评价、导向功能,使学习态度、学习成绩、上课到课情况、上课纪律、考风考纪执行情况成为开展以上工作的重要指标。
6.扎实推进“两早一晚”活动
要在学生中进一步推进早读、早锻炼、晚自习(简称“两早一晚”)活动,特别要注意在新生中大力倡导并组织实施早读、早锻炼工作,让新生从入学第一天起,就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各系部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创新早锻炼的组织和实施的方式,确保行之有效,不流于形式。晚上学生宿舍要在23:00前就寝。
7. 完善学生请假制度
学生请假1天以内由辅导员批准,2-3天由系主任批准,4天及以上由分管院领导批准。1个月及以上报院教学委员会讨论批准。违者追究责任,并给予纪律处分、扣发工资和津贴。
各教学系部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加强整治学风工作实际,精心制订系部学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明确具体责任人和进度表,有计划、有步骤、持之以恒地推进学风建设。并将实施方案于6月5日报教学督导室。教学督导室汇总后在全院公布。对系部和辅导员个人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表扬,推广。
- 上一篇: 对各系部、处室办公室文明卫生检查结果的通报
- 下一篇: 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文明劝导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