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23
一、考核目的及考核原则
(一)考核目的
通过考核,客观公正地评价部门的工作绩效,鼓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学院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进一步推动学院教育事业在“十三五”中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原则
1、注重实效,突出重点。
2、公开、公平、公正。
二、考核组织、考核期、考核对象及考核实施时间、考核方式
(一)考核组织
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的领导下,成立院期末考核办公室。办公室下设人事处,成员由人事处、学院办公室、党群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考核期:本次考核对全院各部门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三)考核对象及考核实施时间
1、考核对象:各系部、处室(继续教育学院)
2、考核实施时间:2016年1月19日。
(四)考核方式
各系部和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负责人集中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述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考核内容详见附件2;
系(部)考核内容详见附件3;
四、考核程序
各系部、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根据考核内容公开述职(分别对照附件4和附件5),部门暂无负责人的,由分管院长指定人员代表本部门述职。合署办公的部门,由排序第一的部门负责人代表其他部门统一述职。全部述职完成后,进行部门互评打分(占60%)和院领导评价打分(占40%),打分表现场发放。
最后,由党政联席会根据测评结果及其他实际工作绩效综合确定各部门的考核等次。
五、不得评定为“优秀”及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标准见附件1。
六、考核等次和优秀比例
(一)考核等次
部门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
(二)优秀比例(进行表彰的)
优秀部门比例:系部2个,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3个。
七、考核结果处理
考核结束后对于考核优秀的部门,学院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考核不合格者,学院视情况分别给予部门负责人诫勉谈话、调职、降职或辞退处理。
附件1:
学院2015年度考核不得评优及不合格标准
一、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一)部门负责人个人发生安全事故,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元的,部门不得评优。
(二)部门发生安全事故,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达2000元的。
(三)部门工作受到学院通报批评的,不得评优。
(四)部门负责人无故不参加政治学习、学院组织的活动达4次的。
(五)部门负责人累计请事假30天以上的。
(六)部门负责人累计旷工达4天的。
(七)部门不按组织规定和工作程序办事,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
(八)经党政联席会认定为不得评优的其他情形。
三、考核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一)部门负责人个人发生安全事故,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达1500元的。
(二)部门发生安全事故,给学院造成经济损失达8000元的。
(三)部门人员有受到警告及以上行政处分者。
(四)部门负责人累计旷工达6天者。
(五)部门发生工作事故达2次,或发生2级及以上教学事故达2次的。
(六)部门员工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经教育不改正的。
(七)经党政联席会认定为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附件2:
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系部考核表
被考核系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备注 |
日常教学工作 (20分) |
教学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本学期教学计划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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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基地建设及顶岗实习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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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实训课开设及教科研工作开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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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及传统文化弘扬工作(10分)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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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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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资队伍建设 (10分) |
专业教学团队、骨干教师及“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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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5分) |
有无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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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工作 (10分) |
就业率及就业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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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证工作 (5分) |
考证率及通过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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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20分) |
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及履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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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管理和思想教育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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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工会工作(5分) |
党、团、工会组织建设及发挥作用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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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 (10分) |
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的支持、参与、开展及成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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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 (5分) |
下学期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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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机关处室考核表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备注 |
日常行政工作 (40分) |
部门工作职责履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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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工作人员培训学习及 业务能力提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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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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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教学工作满意度(20分) |
服务教学中心地位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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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及传统文化弘扬工作(10分) |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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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传统文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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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10分) |
有无安全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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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10分) |
部门对学院招生工作的支持、参与、开展及成效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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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思路(10分) |
下学期工作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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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系部、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述职安排
一、时间
2016年1月19日上午8:20开始
二、地点
第一会议室
三、主持人:许崇正
四、参会人员
出席领导:陈孝云、江传瑞、陈孝江、张以亭、常林虎、何旵升
参加人员:有关部门负责人
工作人员:人事处杨景玉、学院办公室丁婵、党群办公室张云容。
五、述职安排
1、述职顺序
依次为:会计系、艺术系、旅游系、工商管理系、经济贸易系、信息技术系、基础教学部(思政部)、教务处(就、创业办公室、职业技能鉴定所)、教学督导室、国际合作交流处、实验实训中心、图书馆、学院办公室、党群办公室(工会)、宣传处、人事处、招生办公室、学生处(团委)、总务处(保卫处)、财务处、继续教育学院
2、述职内容
分别对照《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系部考核表》(附件2)和《学院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机关处室(继续教育学院)考核表》(附件3)的考核项目撰写述职报告,要求述职内容涵盖考核项目。
3、有关要求
(1)述职部门自行准备述职报告8份,呈送出席党政领导各1份。
(2)各部门述职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合署办公的部门,述职时间不超过12分钟。
(3)全部部门述职结束后,述职代表、院领导根据各部门的述职情况及实际工作绩效进行打分(1位述职代表、1位院领导只能填写一份打分表),打分表填写完毕后由院期末考核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统一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