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6
各系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征求<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和<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工作安排如下:
1.牵头单位:由工会、人事处牵头负责意见征集工作。
2.征求范围:征求全院教职工意见,并以系部处室为单位按要求将意见、建议汇总到牵头单位。
3.要求:提出的意见必须具体、明确,符合我院实际,具有可操作性,提出的意见必须备注合理的修改理由。否则视为无效意见。牵头单位务必于5月6日下午5:30前将汇总并经梳理后的意见及理由书面材料及电子稿报至院办公室。
附件:《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征求意见稿)》
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