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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值班安排表(12月1日—12月31日)

2022-11-30


  值班要求:

  一、严格落实值班工作规定。带班领导落实当日 8 时至 20 时(含双休日) 在岗带班要求,除检查值班工作、赴应急处突现场指挥外,需要校园办公区履行带班职责,20 时以后可居家带班并保持手机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白天8:00——20:00,晚上 20:00 至次日 8:00,始终保持联络畅通。如临时有特殊原因需要调班,请自行找好调换人员,并向办公室报备。

  二、高效报告各类重要紧急情况。密切关注涉疫舆情、校园安全、师生诉求等方面情况,并及时妥善处置,做好值班记录。遇到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要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备注:12 月 1 日—12 月 31 日顺延11月值班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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