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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处

报销的规范要求

2021-02-02

  1、报销封面等的填列要用黑色水笔,不能用圆珠笔、铅笔填;


  2、支付采购的尾款,必需附上使用部门出具的使用正常的证明类文书方可由资产管理处人员填制《转账申请单》办理支付;


  3、参加会议、培训需报销差旅费的要附经院领导签批后的文件;


  4、因办理公事产生的交通费,每个部门每个月指定专人统一报销一次;


  5、招待用餐报销发票后必须附菜单明细及是否领用酒水;


  6、报销附件的粘贴要求:所有原始凭证必须使用液体胶水,粘贴整齐、厚薄均匀、牢固,正面朝上粘贴左上角或左边。


  7、所有原始凭证、报销凭证必须要素齐全(如日期、单位、事由、单价、数量、金额、开票人、印章、单据张数等),各种手续齐备(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审核人、审批人等),其中经办人、证明人的名字签在原始票据背面;若票据较多,则在报销单的背面处中注明总金额、经办人和证明人签名;


  8、所有报销业务必需使用规定的报销单据。例如费用类报销使用《单据报销封面》,出差业务报销使用《差旅费报销单》,领取已挂账款项使用《领款单》,借款业务使用一式三联的《借款单》。


  10、报销凭证所附附件(特别是付款凭证)必须为原件,包括各项付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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