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档案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02-02 浏览次数:20520
为了加强学院会计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一、根据帐簿数据由机器生成会计帐表,报表格式由会计主管统一设计或认可。
二、报表的编制要求做到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手续齐全,做到帐证、帐表、表表之间勾稽严密,书面帐表必须由分管财务的领导,会计主管和制表人员签名盖章。
三、单位的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上的会计文件和以书面形式存放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现金、银行日记帐要求日清月结,每日打印,月末装订成册,其它帐簿满页打印,报表按期报送并打印装订,其他数据资料按需打印输出。所有打印输出的资料按会计档案管理。由机器打印输出的会计档案发生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并由操作人员在打印输出的页面上签字或盖章注明
四、必须经常对硬盘上的会计数据建立软盘备份,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五、必须妥善保管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光盘,应放在安全、洁净、防热、防潮、防磁的场所,由专人保管,并定期进行转储。硬盘和备份盘不得随意乱放和外借。
六、备份盘分别放在机房和档案室等地点,根据量和硬盘空间的大小情况,每隔一定时期清理一次硬盘删除无用的数据,以利于提高机器的利用率和运行速度,没有做过备份的硬盘数据不得清理删除。
七、光盘会计档案和管理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数据恢复和清理硬盘等,由系统管理员专职执行并对磁盘会计档案的安全和正确负责。
八、注意会计资料的保密性,未经许可不得向任何人提供会计信息资料。
九、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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