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2
一、编制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公共安全体系,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确保学院师生员工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生活秩序,维护学院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安徽绿海商务职业学院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群体性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学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2.安全事故事件。包括学院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校园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校园水面溺水事故,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等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安全事故等。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学院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发生在学院内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院所在地区发生的、可能对学院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4.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窃取及教育行政部门、学院保密信息;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5.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树木、地震灾害,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以及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供水、电、气、热、油等灾害事故,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6.影响学院安全与稳定的其它突发公共事件。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负责学院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发生重大事件,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预防为本,及时控制。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分析,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3.系统联动,协同应对。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及时报告、统一指挥、协调有序,控制局面。
4.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可散不可聚,可顺不可激,可分不可结”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要严格区分和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5.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领导、制度、组织、物资、经费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全面加强保障措施,增强保障实力,提高工作效率。
6.领导负责,责任追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对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对有关责任人实行失职追究或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针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设立专项应急处置工作组:
1.群体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学生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督察办、保卫处、宣传部、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网络中心、继续教育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工作组主要职责为:统一组织、指挥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确定事件性质、类型和级别,下达应急处置任务;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控制事态发展。
2.安全事故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人事处、教务处、财务处、总务处、团委、继续教育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突发安全事故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积极开展调查工作,组织做好事件发生后的安抚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3.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保卫处、继续教育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并组织实施紧急应对措施,协助医疗机构、疾病防控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4.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宣传部部长、网络中心主任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学生处、保卫处、团委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网络中心。工作组主要职责为:负责学院突发网络与信息安全类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并采取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重大有害信息在校园网上大面积传播,或校园网系统遭受大范围黑客攻击和计算机病毒扩散事件;及时处置和报告校园网遭受境内外严重攻击、不可控制的大型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
5.自然灾害及后勤保障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学院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处长担任,工作组成员由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部门、保卫处、基建处、继续教育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工作组主要职责为:在政府自然灾害等相关应急指挥部门的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应急工作;深入现场协调处置,控制事态发展;根据灾害情况,认真分析对学院所产生的影响,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做好善后工作。
(二)信息报送和舆论引导
1.信息报送
最先发现或接到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的单位和个人应在第一时间向相关应急处置工作组办公室报告,不得延报。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工作组办公室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并按领导要求开展工作。在口头报告后,工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了解情况,书面正式报工作组负责人。信息报送工作由各工作组具体负责,由学院办公室统一上报。特别重大事件和重大事件发生后,学院办公室要及时将处置情况上报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有关上级主管部门。
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包括:(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等情况;(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3)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4)校内外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5)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2.舆论引导
在突发事件中,要高度重视舆论引导工作,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力度,掌握舆论的主动权。加强突发事件公共信息管理,有关人员在第一时间向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报告的同时,或应急处置工作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通报学院宣传部。加强舆情研判,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有关信息由宣传部统一发布。注重对互联网、手机短信等新兴媒体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加强对校外媒体(包括境外媒体)的工作,引导舆论向有利于解决问题的方向发展。
五、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
1.重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工作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职能部门应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狠抓落实,把各项工作和要求落到实处。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调研,及时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
2.加强应急反应机制的日常性管理,在实践中不断运用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要加强人员培训,开展经常性的演练活动,提高队伍理论素质和技能,不断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能力和实战能力。
3.做好应对学院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方面的准备工作,确保突发公共事件预防、现场控制的应急设施、设备和必要的经费。
(二)预警
建立畅通的信息传输渠道和严格的信息报送机制,完善快速应急信息系统。做好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发布的预警信息的及时转发和应对措施的落实;加强常规数据检测和信息采集,一旦发现可能引发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要迅速、准确、及时地报告学院有关部门;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要及时续报;必要时,对外公开发布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及应对措施,努力控制事态的进一步发展。
六、应急预案启动标准
突发公共事件按照事件的紧迫程度、形成的规模、行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可能蔓延发展的趋势等由高到低一般分为: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较大事件(Ⅲ级)、一般事件(Ⅳ级)。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重大事件(Ⅱ级)发生后,学院立即启动本预案,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按预案要求,积极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二)较大事件(Ⅲ级)
较大事件(Ⅲ级)发生后,学院各有关部门在相应应急处置工作组的指导下,开展处置工作。并随时掌握事件的发展情况,必要时启动本预案。
(三)各应急处置工作组组长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建立健全并落实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收集、传递、报送、处理等各环节运行机制,完善信息传输渠道,保持信息传输设施和通讯设备完好,保持通讯方便快捷,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的安全畅通。
(二)物资保障
保障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物资储备充足。特殊应急物资应由专人保管,保证物资、器材的完好和可使用性。物资存放合理,保持通道畅通,物资运输便利、安全。
(三)资金保障
建立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专项资金、专款专用。确保校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的资金充足。
(四)人员保障
组建公共事件应急预备队,预备队主要由学院保卫处、后勤处、医卫处等部门人员组成,一旦启动预案,立即投入使用。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和指挥部门要求及时调整成员组成。
(五)组织保障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的要求,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各项工作,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工作调整的情况,每年春季开学前修改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调整各类应急处置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